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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本页依据《U助理软件使用许可与服务合同》(零售按月付费、零售年付)第九条及附件三《个人信息处理与数据安全条款》整理。两版合同在个人信息与数据条款上一致。文中「您」指合同甲方,「我们」指众翊(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整文本以双方签署版本为准。
一、处理角色界定
您在使用本产品过程中自行采集、录入其客户及业务联系人的个人信息,您为该等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并独立承担处理者责任;我们为本产品的提供者,就本产品运行所必需的账号鉴权与 AI 模型调用环节,作为受托处理者提供技术支持。
您应确保通过本产品录入、上传、处理或调用的个人信息具有合法处理基础,并自行取得其客户个人信息的合法处理基础。您作为其客户个人信息的处理者,应根据实际业务场景依法确定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基础,并履行必要的告知、同意及其他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因您未取得合法授权、超范围使用或违规对外提供致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查处的,由您独立承担。我们超范围处理、系统安全问题导致的问题,由我们承担。
二、处理目的与范围
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范围以您通过本产品实际提交并经功能调用所必需的内容为限,处理目的仅限于向您提供本产品约定的功能服务,不得超出该目的处理。
本产品运行过程中可能涉及账号鉴权、AI 模型调用、系统安全、故障诊断及实现产品功能所必要的数据传输和处理。我们按照合法、正当、必要和最小化原则处理相关数据,并采用合理的加密传输、访问控制及其他安全措施。
三、数据存储位置
您的业务数据及客户个人信息主要存储于您本机设备。我们不建立集中的您的业务数据库。
客户资料、沟通记录及其他业务数据原则上存储于您实际使用设备。除实现账号鉴权、AI 模型调用、故障诊断及合同约定服务所必需的数据处理外,我们不建立集中存储您完整业务数据的数据库。
您对其依法收集、形成并控制的业务数据依法享有相应合法权益。相关数据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的,相关自然人依法享有查询、复制、更正、删除等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权益。
四、数据处理
我们不得将您的业务数据用于与合同服务无关的广告营销、用户画像或自行训练通用 AI 模型,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您另行明确授权的除外。
我们承诺不将您的业务数据及客户个人信息用于 AI 模型训练、用户画像;但为了提供 AI 功能,可以在必要范围内由第三方 AI 模型或技术服务商处理。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您另行书面同意的除外。
涉及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生物识别、身份证件等敏感个人信息的,您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特别要求进行处理。除实现具体功能确有必要并已经具备合法处理基础外,您原则上不得通过 AI 模型调用功能提交与服务目的无关的敏感个人信息。
五、安全义务与安全事件
双方应采取加密传输、访问控制、本地加密备份等合理的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防止数据泄露、篡改、丢失。我们提供的本地备份功能仅为辅助手段,不构成对您数据安全结果的保证。
任一方发现或可能发生数据泄露、篡改、丢失的,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的,双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履行告知与个人权益救济义务。
六、账号停止、到期与终止后处置
账号登录许可停止后,您仍可自行管理其本地设备已经保存的数据,但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本产品运行或联网鉴权的新增、同步、AI 调用等相关功能。您自账号服务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续费的,我们可恢复其账号使用权限,新的服务期自续费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超过六十日未续费的,我们有权清理与该账号相关的账号配置、鉴权信息、系统运行记录及其他为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必要技术数据,但不涉及您存储于其本地设备中的客户资料及业务数据。
合同逾期前,我们有义务提前 10 天提醒您服务即将到期。到期仍未续费的,我们有权立即停止您使用本产品核心功能,并给予您自行处置其本机设备中用户数据的能力。
合同终止后,我们无集中存储的您的数据可返还或删除;您本机设备中的数据由您自行处置。
七、转介绍中提供的个人信息
您向我们提供被介绍用户信息的,应确保已依法取得被介绍用户的同意或者具备其他合法处理基础,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您未取得合法处理基础、超范围提供信息或者违规对外提供,致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者行政机关查处的,由您独立承担相应责任;我们因此遭受损失的,您应予赔偿。
八、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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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使用规则另见《服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