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息
服务条款
本页依据《U助理软件使用许可与服务合同》零售按月付费版本与零售年付版本整理。两版除服务期、付款时点、年付价格及转介绍优惠中与年付相关的约定外,其余条款一致。文中「您」指合同甲方,「我们」指众翊(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完整文本以双方签署版本为准。
一、许可标的与授权范围
本产品形态为桌面软件(当前适配 Windows 11 桌面端)配合 Android 移动设备使用,核心功能包含 AI 自动化任务、AI 智能对话、客户管理与提醒、AI 手机控制。本产品不包括任何小程序形态,您不得以其他形态对外使用或宣传。适配操作系统版本与适配机型范围,以届时公示的《U助理安装使用说明书》为准。
我们授予您一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使用许可。许可范围为约定的账号数量、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及约定的服务期。您取得的仅是使用许可,不取得本产品的所有权、源代码、著作权、商标权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未经我们书面同意,不得将账号提供给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
二、服务期、开通与续费
合同为框架性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不设固定终止日期。实际服务期以已支付费用所对应的期间为准。
按月付费:支付开通费及首月使用费的,服务期为自账号开通之日起一个自然月;此后每支付一个月的月使用费,获得一个月服务期。需继续使用的,应于当期服务期届满前支付下一期月使用费;我们收到款项后,服务期自动顺延一个月。
年付:于开通时一次性购买十二个月的,服务期为自账号开通之日起十二个月。需继续使用的,应于当期服务期届满前按届时适用的续费价格一次性购买十二个月;我们收到款项后,服务期自动顺延十二个月。
当期服务期届满前十五日仍未支付下一期费用的,我们有权于当期服务期届满之次日起停止该账号的登录许可。停止后,您仍可自行管理本地设备已经保存的数据,但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本产品运行或联网鉴权的新增、同步、AI 调用等相关功能。自服务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续费的,我们可恢复账号使用权限,新的服务期自续费完成之日起重新计算。超过六十日未续费的,我们有权清理与该账号相关的账号配置、鉴权信息、系统运行记录及其他为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必要技术数据,但不涉及您存储于本地设备中的客户资料及业务数据。
合同逾期前,我们有义务提前 10 天提醒您服务即将到期。到期仍未续费的,我们有权立即停止您使用本产品核心功能,并给予您自行处置其本机设备中用户数据的能力。
三、配合义务与使用环境
下列条件由您自行购置、注册并承担费用,不属于我们的交付范围,我们不负责提供、赠送或报销:Windows 11 笔记本电脑一台;Android 移动设备一台,建议使用 Redmi 品牌,当前主要适配机型为 Redmi Note 12 Turbo;可用于连接电脑与移动设备的数据线一根;可正常使用的微信账号一个,应于账号开通前完成注册,并建议专号专用;可正常访问互联网的网络环境。
您应按《U助理安装使用说明书》或远程指引自行完成设备设置:将移动设备的 USB 用途选择为「传输文件」;连续点击「OS 版本」七次以开启「开发者选项」;开启「保持亮屏」「USB 调试」「USB 安装」「USB 调试(安全设置)」「停用 adb 授权超时功能」。涉及手机解锁密码输入的,须由您本人在场自行完成,我们不得代为输入密码。部分机型无「USB 安装」「USB 调试(安全设置)」或「停用 adb 授权超时功能」等选项的,按说明书指引跳过。我们仅提供远程技术指导,不构成对您设备的托管、占有或控制,亦不对您设备本身的故障承担责任。
因您的设备、操作系统、移动终端型号、网络环境、第三方软件或账号未达到已经明确告知的产品运行条件,导致本产品全部或部分功能无法正常实现的,不视为我们违约。您应妥善保管账号密码及鉴权凭证。因保管不善、转借他人或授权不当致账号被盗用、数据泄露或产生第三人主张的,由您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使用限制与禁止行为
您不得对本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解、修改或二次开发;不得超出约定账号数量使用,或将账号提供给合同以外的第三方使用;不得出租、出借、转售、分许可本产品,或以本产品为基础搭建对外提供的商业服务;不得删除、规避或破坏本产品中的权利标识、鉴权机制或使用限制措施;不得利用本产品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非法收集、买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发布违法或侵权内容。
违反上述约定的,我们有权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暂停服务或解除合同等措施。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恶意破解软件、非法转售账号、利用本产品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经合理通知后仍拒不停止严重违规行为的,我们有权立即停止服务并解除合同。因此给我们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依法可以证明的赔偿责任。约定违约金明显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请求有权机关予以调整。
五、AI 生成内容的人工审核
我们不保证 AI 生成内容绝对准确、完整或适用于所有业务场景。AI 生成内容仅作为辅助信息或操作建议,您应根据具体业务场景进行必要的人工审核。涉及保险产品说明、客户权益、医疗健康、法律、财务、投资、税务或其他依法需要专业判断的事项,不得未经核实即完全依赖 AI 生成内容作出专业结论或直接向第三方作出承诺。
六、用户数据与个人信息
客户资料、沟通记录及其他业务数据原则上存储于您实际使用设备。除实现账号鉴权、AI 模型调用、故障诊断及约定服务所必需的数据处理外,我们不建立集中存储您完整业务数据的数据库。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详见《隐私政策》。
七、价格、付款、发票与退款
按月付费的合同执行价:开通费 999 元,月使用费 399 元/月。账号开通前支付开通费及首月使用费,共计人民币 1398 元;自第二个月起,于每一期服务期开始之日前支付当期月使用费 399 元。该执行价属限期推广政策,适用于账号自开通之日起的首十二个月。
年付的首年优惠:开通费 999 元,加 11 个月月使用费 399 元×11 个月,共计人民币 5388 元,取得自账号首次开通之日起连续 12 个月的服务期,其中 1 个月月使用费优惠免收。该优惠仅适用于账号首次开通年度,不当然构成以后年度的续费价格,并属限期推广政策,适用于自开通之日起的首十二个月。年付应于账号开通前一次性支付;续费应于当期服务期届满前支付下一期费用。
计价单位为账号,实际采购数量以《账号开通与服务确认单》记载为准,多个账号的费用按账号数量累加。开通费为一次性费用;同一账号续费或在服务期届满后六十日内恢复使用时,无需重复支付开通费。所列价格均为含税价格。我们根据届时实际纳税人身份、交易性质及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依法计算、申报并缴纳相关税费。
我们依法开具与实际交易内容及实际收款金额相符的合法有效发票。您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条件的主体,并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向我们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开票资料。您为自然人的,发票开具按照国家届时有效的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发票类型、税率、征收率及税收优惠政策,以我们开票时适用的国家税收规定及实际纳税人身份为准。如您特别要求我们针对某一交易主动放弃依法可适用的税收优惠,并因此导致我们实际税负增加的,双方应事先就相应价格调整另行书面确认。未经双方另行确认,不因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类型不同而当然增加成交价格。我们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开票规则依法开具发票。
收款账户:户名众翊(天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银行账号 635138843。付款时请备注购买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自首次十二个月服务期届满后,我们可根据产品成本、功能升级、市场政策及经营情况调整续费价格,并至少提前十五日通知。价格调整仅适用于尚未购买的后续服务期,不影响已经付款取得的服务期及既得权益。不同意新价格的,可以在当前服务期届满后停止续费,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开通费用于账号开通、初始化配置及首次使用培训。上述开通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后,开通费对应服务视为履行完毕,除我们存在故意、重大过失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予退还。因我们原因在完成开通服务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实际履行情况退还尚未发生或尚未履行部分对应的开通费用。已经实际使用期间对应的月使用费不予退还;已经支付但尚未实际使用期间的费用,按照约定据实结算。
因我们自身原因导致核心功能连续中断超过五个工作日的,按照实际中断天数相应顺延服务期。连续中断超过十五日,且仍无法恢复主要核心功能或者提供合理替代方案的,您有权解除该账号对应服务,我们退还已经支付但尚未实际使用期间对应的服务费用。
八、交付与服务支持
您完成付款、提交开通所需资料,并将自备条件准备就绪后,我们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账号开通与初始化配置,并以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交付账号信息。因自备条件未就绪致无法开通或延迟开通的,交付期限相应顺延,我们不承担迟延责任。交付标准为:账号可正常登录、核心功能可正常使用、已完成一次线上使用培训。您应于账号交付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提出异议的,应列明不符合项;我们于收到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完成修正。
服务期内提供:软件安装与使用环境的远程指导;产品功能与操作流程线上培训一场;既有客户资料的首次批量导入协助;工作日在线使用咨询与故障响应;软件功能更新与版本升级。服务时间为工作日 9:30 至 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问题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响应,一般故障于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自备设备与配件的购置、维修与故障处置,微信及第三方账号的注册、找回、申诉与风控应对,自有网络故障,自行修改系统环境导致的问题,以及约定范围之外的定制开发、数据迁移、深度集成、现场实施或培训,不属于约定的服务范围,可另行有偿提供。
九、第三方平台规则风险
本产品部分功能可能涉及微信、AI 模型或其他第三方平台,其可用性可能受到第三方平台用户协议、技术接口、系统更新、风控机制及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因第三方平台正常规则调整、技术限制或其他我们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导致部分功能暂时受限的,不当然构成我们违约。我们未承诺本产品能够规避、突破或者绕过任何第三方平台正常的安全、风控或账号管理机制。您不得利用本产品实施违反第三方平台规则或法律法规的行为。因您自身的不当使用、违规操作、异常营销或其他归责于您的行为导致第三方账号受到处罚的,由您承担相应责任。
若第三方平台规则调整导致本产品发生普遍性重大功能受限,我们应在知悉后及时通知,并在合理范围内采取技术调整、功能替代或其他解决措施。主要核心功能连续三十日以上无法实现,且我们在合理期限内无法提供实质性替代方案的,您有权停止后续续费;已经预付但尚未实际使用的对应服务期间费用,按照实际未使用期间据实结算。
十、知识产权与保密
本产品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均归我们或我们的合法权利人所有。合同仅授予使用权,不构成知识产权的转让或再许可。您不得申请注册与「U助理」及我们商号、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域名、自媒体账号名称,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导致混淆的行为。
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标明或依其性质应属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政策、技术方案、培训资料、经营数据与商业模式,仅可为履行合同之目的使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确有必要知悉的员工、顾问应在同等保密义务约束下接触。接收时已公开的信息,非因接收方过错而公开的信息,自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合法取得的信息,以及依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三年止。
十一、责任限制、不可抗力与解除
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者我们存在故意、重大过失、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严重违反保密义务或因我们责任导致重大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外,我们承担的累计赔偿责任原则上以导致责任发生的事件发生前三个月内,您就相关账号实际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为上限;实际服务期限不足三个月的,以截至责任事件发生时已经实际支付的相关服务费用总额为上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任何一方原则上不对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商誉损失或者无法合理预见的特殊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意、重大过失、侵犯知识产权、违反保密义务或依法不得免责的行为除外。本限制不适用于人身损害赔偿及因产品责任产生的法定赔偿请求。
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该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在发生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并提供证明,并应采取合理措施减轻损失;未采取措施致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部分不得免责。不可抗力持续超过六十日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间对应的费用应予退还。
未按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的,我们有权暂停相应账号服务;逾期超过三十日仍未支付的,我们有权解除相应账号的服务关系。您有权解除相关服务的情形包括:因我们自身原因导致核心功能连续中断超过十五日,且无法在合理期限内恢复或提供实质性替代方案;本产品被有权机关最终认定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导致无法继续正常使用;我们依法丧失提供产品或服务所必要的经营资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
我们可根据产品运营、技术安全、法律法规或第三方平台规则变化,对账号管理、服务支持、系统操作、数据导出等具体操作规则进行合理调整。相关规则不得对已经发生的交易追溯适用,不得实质性降低已经购买服务的主要功能,不得未经同意实质性增加已经购买服务的费用。您有异议的,应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协商不成的,您有权解除,我们退还已支付但未使用期间对应的月使用费。
十二、转介绍价格优惠
您成功介绍新用户,且该新用户另行签订服务合同、完成开通费及首期使用费的支付并实际开通账号的,按累计有效转介绍数量给予续费优惠:介绍 1 个的,相关账号自开通之日起第 13 个月至第 24 个月的月使用费按 399 元/月计收;介绍 2 个的,再延长至第 36 个月,优惠期合计 24 个月,以 2 个用户为上限。相关账号指您依合同开通、由您本人持续使用且处于正常付费状态的账号。该优惠仅适用于月使用费,不适用于开通费。年付版本另约定:优惠期内选择一次性购买十二个月的,按 399 元/月计收十二个月,不再适用首次开通年度免收一个月月使用费的年付优惠。有效转介绍还须同时符合:您在被介绍用户首次开通前已登记其名称与联系方式;该用户系首次采购本产品,且于登记前未在我们处登记、亦无已经跟进的记录;非您本人、您的关联主体或工作人员,亦非为您的利益而注册、采购;自其账号开通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发生退费、解除合同、交易撤销或拒付。被介绍用户发生上述情形,或者您的账号欠费、停用的,我们有权中止或取消尚未履行的优惠期,已实际享受的期间不予追索;以虚构交易、隐瞒关联关系或其他不正当方式取得优惠的,我们有权撤销该优惠,并要求补足已享受优惠价与届时普通续费价格之间的差额。
上述优惠仅针对您自身续费,不构成代理授权或经销授权,双方不因此成立代理、经销、合伙或劳动关系。您不得以此发展下级人员、组建团队或以层级方式计酬,不得以「合伙人」「代理」「区域负责人」等名义对外招揽,亦不得就转介绍向他人收取费用、佣金、返利或入门费。该优惠系价款折让,不构成我们向您支付的报酬、佣金或者返利,双方无需就此另行结算;我们按实际收取的价款向您开具发票。
十三、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我们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其他约定。您的工作人员在您业务范围内使用账号的行为,视为您的行为。合同任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被撤销或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补充协议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四、通知与送达
合同项下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可通过程序内、专人送达、挂号信、快递、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消息或电子合同平台系统消息等方式送达。
十五、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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